为公开公正做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工作,保证优秀案例质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对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二、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存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方式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公示期结束后收到的文件不再受理)。所提意见应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公示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陈嘉乐
联系电话:(010)65645482
传真:(010)65645454
电子邮箱:sslyyc@mee.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