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闫荟萃 向玲
两家企业因为设备产生租赁纠纷,双双闹上了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日前,经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法官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武汉市江夏区法院(通讯员提供)
2018年4月,某科技公司与某装备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约定某装备公司向某科技公司租赁设备并支付相应价款。某科技公司按照约定组织安排设备在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进场。工作结束后,某装备公司未支付机械设备租赁费。今年9月20日,某科技公司将某装备公司告上了武汉市江夏区法院,但因案涉设备租赁手续不全,双方对租赁的起止时间、租金约定、价款支付及违约责任承担均有异议。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在庭前厘清双方的症结所在。今年10月31日,承办法官在开庭前组织双方对争议事实逐一核对,对涉及的报价单、送货单、签收单、租赁合同等,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对从证据的证明力上对当事人逐一说明。
捋清双方法律关系后,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当事双方释法明理,并综合考量此类纠纷争议焦点的共性及争议存在的原因,建议双方在今后的交易活动中规范送货及签收流程,并做到及时跟踪交易过程,重要节点务必留痕。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调解结案。
“人人是营商环境、案案是检验标准”,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始终坚持依法、高效解决企业困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采取多举措化解企业间的矛盾与纠纷,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