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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冬季旅游五大路线、相关政策已出炉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3-01-12 21:25:39

1月12日上午,潍坊市新闻政府办公室召开“情满潍坊·欢享冬日”潍坊冬季旅游产品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打卡冬日潍坊“情满佳节,欢享民俗”“情满山水,欢享汤泉”“情满雪野,欢享冬趣”“情满古今,欢享遗珍”“情满鸢都,欢享民艺”的五大欢享主题线路,发布了《潍坊市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情满佳节,欢享民俗推荐旅游路线。青州古城、青州不夜城、青州黄楼花卉市场、十笏园文化街区、奎文门街区、杨家埠民间艺术大观园、高密红高粱小镇、沂山景区。

情满山水,欢享汤泉推荐旅游路线。滨海弘润温泉、揽翠湖(天沐)温泉度假村、德乐堡温泉、江南温泉度假村

情满雪野,欢享冬趣推荐旅游路线。青州市驼山滑雪场、云门山四季滑雪场、安丘青云山滑雪场、临朐官护山滑雪场、天赐山冰瀑、沂山冰瀑、沂山冰雪乐园。

情满古今,欢享遗珍推荐旅游路线。潍坊市博物馆、潍坊世界风筝博物馆、潍坊郑板桥纪念馆、万印楼、坊茨小镇、郭味蕖故居陈列馆、青州市博物馆、李清照纪念馆、欧阳修纪念馆、临朐县博物馆、昌乐蓝宝石博物馆、昌乐世代古典汽车博物馆、诸城恐龙博物馆、诸城博物馆。

情满鸢都,欢享民艺推荐旅游路线。十笏园文化街区、杨家埠民间艺术大观园、高密聂家庄、高密红高粱小镇、奎文区1532文化产业园、青州古城非遗传习坊、安丘青云山民俗游乐园、昌乐非遗博物馆、临朐华艺雕塑、临朐“沂风朐韵”非遗聚集区。

记者了解到,市文化和旅游局参照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潍坊市实际,综合考虑以往政策的连续性,组织制定了《潍坊市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政策的具体条款有:落实旅行社专项纾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10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降低开企业资金成本对旅行社缴纳的责任保险金,给予50%资金补贴。

扩大文化和旅游市场准入。支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公务、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

加大文旅惠民消费补贴力度。对新获评的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县市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运营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鼓励旅行社引进外地游客。年度累计向潍坊市输送境内过夜游客满10000人按每人20元奖励(不足10000人不予奖励),超出10000人的部分按每人30元奖励。年度累计向潍坊市输送境外过夜游客(含港澳台)1000人以上且不足2000人的,按每人40元奖励;2000人以上的,按每人50元奖励。国内旅游包机一次性输入120人以上的团队,按每人100元奖励。包列一次性输入400人以上的团队,按每人30元奖励。从潍坊市外一次组织自驾车40台以上,过夜游客不少于120人的,按每人50元奖励(不再计入旅游人数累计奖励)。

培育骨干文化和旅游企业。支持文旅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进入全国文化企业30强或中国旅游集团20强的文化旅游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对新入选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入选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鼓励旅游景区提升品质。对新评定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5A、4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10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称号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景区游客服务中心高水平运营,对表现突出的给予一定补助。

鼓励酒店业创星升级。对首次参与星级评定并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酒店,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改造提升并评定为五星级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推动精品旅游民宿发展。对新认定为国家甲级、乙级和山东省五星级、四星级的民宿,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创建为省级旅游民宿集聚区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扶持旅行社上档升级。对新评定的5A、4A级旅行社,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潍坊市外设立分公司,且正常经营3年以上的,每设立一个分公司奖励1万元(总额不超过5万元)。

鼓励旅游厕所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每年评选20个“最美旅游厕所”,每个奖补资金2000元。

加大文旅金融支持力度。对重点文旅项目贷款给予50%的贴息补助,每家最高50万元,每年共安排500万元。

培育引进高端运营团队和人才。聚焦文化创意和精品旅游产业链,鼓励培育引进高端运营团队和人才,支持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鸢都产业领军人才等各级人才激励政策。

鼓励非遗创新发展。对新入选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的,分别给予项目保护单位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入选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的,分别给予所在项目保护单位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加强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对取得中级、高级导游员资格,在潍坊市从事专职导游工作满3年、且无重大投诉的,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一次性奖励;同时获得外语导游资格的,再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全国、全省旅游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旅游从业人员,分别给予不超过5000元、3000元一次性奖励。

记者了解到,此次颁发的政策有效期3年,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不溯及以往。本政策与其他政策、同一企业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补助,不重复支持。本政策涉及奖励或补助资金,根据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县两级分担。

责任编辑: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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