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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岁婴幼儿送到托育园退费维权如何处理?南京发布新版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

扬子晚报 2022-11-24 21:25:15 阅读量:

扬子晚报网11月24日讯(记者姜婧仪 通讯员王芙蓉)家长把婴幼儿送到托育园本是为了省心,但常常因为收费、退费等原因而闹心。对此,11月24日,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南京市婴幼儿早期发展行业协会共同召开《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2022修订版)》推行发布会,明确增加了缴费、退费、计费的相关标准,为消费者营造公平、放心的托育市场消费环境。

2021年5月,南京市消协就和南京市婴幼儿早期发展行业协会共同推出了《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以下简称《范本(2021版)》),经过一年多的试行,收到多方意见和反馈,为此,在《范本(2021版)》的基础上,两家协会再次联手,修订形成了《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2022修订版)》(以下简称《范本(2022版)》),于2022年11月24日面向社会公布。

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的范本主要由三部分构成:甲乙方基本信息、合同条款及附件。此次修订明确了价格公示表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明确了价格公示的样式、内容等,提出了按乳儿班、托小班、托大班和按天、月、季度分别报价的方式。修订后,一方面有利于各托育机构根据行业发展和实际提供服务内容科学的分类定价;另一方面有利于消费者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报名、缴费方式;此外,也给不同的退费情形确定了基数标准,有利于化解退费纠纷。

合同范本价格公示

并且增加了缴费、退费、计费的相关标准,如“实际发生费用按实际入托时长多退少补。单次缴费不超3个月”,并对实际入托非整月/季度时的计费标准进行了约定。对“退费”按责任归属和不可抗力等情形作了分类说明,并明确了具体的计费、退费规则。修订后的“退费办法”,对各种原因造成的退费都作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消费者和托育机构的理解和操作。

同时删减了部分非必要的填写信息,优化、调整、整合了部分条款内容。如:删减了“审批机关”“登记机关”“班级设置”等需填写内容。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从原来的各13条优化整合成各6条。

此外还增加了一些具体约定,如“保密事项”中,增加了机构可以向家长展示婴幼儿图片、视频等情形。“争议处理”中,增加了提交仲裁的途径,并将争议处理途径设置为可选项,由机构和消费者自行约定。增加了“特别约定”,由机构和消费者对范本未约定事项自行进行约定。

南京市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蒋岩坚表示,此次《范本(2022版)》中,消费者成为甲方,托育机构为乙方,更突显了消费者的主导地位。根据相关规定,甲方购买乙方的托育服务,同时对乙方是否按约履行合同有监督权。

发布会上,南京幼嘉森林儿童教育发展中心、南京米谷乐育育儿园、南京爱保贝育儿园、南京江宁博文育儿园和南京汉纳儿童之家5家托育机构参加了会议,并表态将率先规范使用《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2022版)》。本次发布的《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2022版)》,市民可以通过“南京消协”微信号和“南京315”官网查询或下载。

责任编辑: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