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11月24日,网传监控拍下一野猪闯入居民家中,反复顶撞撕咬一名老人。
据央视新闻消息,2024年11月24日,陕西岚皋县佐龙镇黄兴村发生一起野猪伤人致死事件。事发后,县上成立联合调查组。经初步核查,近期野猪损害庄稼严重,11月24日上午,陈某树等4人带猎狗自行上山撵野猪,猎狗追撵的野猪进入农户院子,胡某翠(女,76岁)受到攻击,经县医院120救护中心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受害者家属情绪平稳,已达成和解协议。同时,在全县加大野猪危害社情监测,积极稳妥开展野猪种群调控,有序组织捕杀,大力宣传野生动物防范常识,消除安全隐患,降低致害损失。
对于不幸身亡的老人而言,这无疑是一场无妄之灾。通常情况下,只要人类不侵犯野猪的领地或生存环境,野猪一般不会无缘无故地突然攻击人类。然而,一旦受到外界的强烈刺激,例如被猎狗追赶,野猪的攻击性便会显著增强。在这次事件中,被捕猎的野猪原本在山上,并未对人类构成直接威胁,正是由于被猎狗驱赶,才误入村民家中,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这充分说明,不规范、不科学的猎捕行为不仅无法有效防控野猪的危害,反而可能激发其兽性,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针对此次事件,如果组织和参与捕猎者确实存在过失,那么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受害者的家属进行合理赔偿。野生动物致害事件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健康权和生命权,也可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在野生动物频繁出没的地区,建立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机制显得尤为重要。这一机制可以为受害者提供及时的经济援助,减轻其负担,也是政府部门履行职责,保护民众权益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不断增强,许多物种的数量得到了恢复甚至增长,野猪因其强大的繁殖能力和适应能力,在某些地区已成泛滥之势。野猪进村伤人毁物的事件频频出现,不仅威胁到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也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因此,防控野猪致害,相当有必要。但是,此次捕猎活动所引发的严重后果,也充分说明,防控野猪危害不能冲动鲁莽,一定要讲究科学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2023年7月野猪被调整出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但这并不意味着民众可以随意猎杀野猪。捕猎活动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不仅容易造成自身受伤,还可能对生态平衡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制定并普及科学合理的野猪致害防控方案,对于那些野猪频频出现,已经影响到人们日常生活的地区,是迫在眉睫的事情。简单松散地犬猎、网猎甚至枪猎,很显然不足以达到理想的防治效果,还有可能像此次一样,引发不可预知的严重后果。
各地应该在严格遵守禁猎区域、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以及国家枪支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专业、有效的措施来控制野猪种群规模,完善野生动物致害的监测预警工作,探索建立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制度,加强对野生动物致害严重地区群众安全教育,形成从预防到应对再到补偿的全方位防控体系,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
防控野猪致害不能只有“正面硬刚”,既要尊重自然规律,也要运用科学手段,采取规范的应对措施,提高民众的防范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