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欧阳智慧 任胜男
“警法联动”齐发力,“以拘促执”止纷争。3月18日,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拘留所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和主场优势,通过与谷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拘+调”双向联动,在被执行人王某司法拘留期间,成功促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达成执行和解。
民警和法官对王某进行疏导教育
王某,47岁,保康县寺坪镇人。3月10日,王某因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被谷城县人民法院处以15日司法拘留的处罚。保康县拘留所立足小平台,服务大平安,坚持依法应收尽收,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和程序,对王某办理了异地收拘手续。
民警和法官对王某疏导教育
王某入所后,管教民警立即对其谈话教育,并主动对接谷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详细了解王某被执行案件情况。经了解:王某向陈某借款30万元用于生意周转,但王某因生意失败一直拖欠借款。在拘留期间,王某情绪低落,对还款一事态度消极,称自己经济困难,无力偿还。
管教民警向王某普及法律知识,使其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裁决的严重后果,对其家庭、生活、工作产生的影响,促使其转变观念。通过多次协调,3月18日,王某与当事人陈某达成协议并写下保证书,先行赔付2万元,剩余赔偿款将从2025年4月起,每月还款两千元直至付清。
被执行人王某书写的保证书(通讯员任胜男摄)
“司法拘留只是倒逼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的手段,兑现胜诉权益、实质性化解纷争才是目的。感谢保康警方的积极配合。”谷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詹法官表示,鉴于被执行人已履行还款义务的表现,法院将提前解除王某的司法拘留。
据了解,保康县拘留所“执+拘+调”联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模式,是以执行案件为源头,通过“警法”联动调解,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与人民法院联合执法优势,拓宽了执源治理新途径,实现了能动司法,促进了被拘留人、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内容,从而化解涉诉涉执矛盾纠纷,提升社会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