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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检察院公益诉讼过度医疗案入选“3•15”十大典型案例,涉案医院被判三倍惩罚性赔偿

极目新闻 2025-03-16 22:49:25

极目新闻记者 梁传松

通讯员 蔡明仪

3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案例四“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诉某医院过度医疗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涉及针对过度医疗的民事公益诉讼,成为十大典型案例。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黄石某医院有限公司系营利性医疗机构,年均诊疗手术患者1500余人。该医院自2020年以来,每年都因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2022年11月,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黄石市卫健委”)组织相关专家随机抽查涉案医院125份病例,认定其中113份病例存在对未达到手术指征、不符合手术条件、有手术禁忌证的患者实施手术及违反诊疗流程实施手术等过度医疗违法行为,加重患者就医负担,严重扰乱医疗秩序。2023年4月,黄石市卫健委把线索移送黄石市检察院,请求通过公益诉讼,助力惩戒、遏制过度医疗等医疗乱象。

黄石市检察院调查发现,医院确实存在实施过度医疗等侵害众多患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2023年6月16日,黄石市检察院商请黄石市卫健委委托具有医疗鉴定资质的机构对125份抽样病例中明显违反诊疗规范的过度医疗行为及相应费用进行评估。2023年7月25日,黄石市医学会出具《医疗技术专家咨询意见书》,认定上述125份病例中对“未达到手术指征”“无手术适应证”“有手术禁忌证”的患者实施手术的过度医疗行为,经司法认定,占抽取总样本的49.5%,涉及的医疗费用为176,673.65元。黄石市检察院认为,涉案医院在医疗过程中违反诊疗规范实施过度医疗行为,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欺诈行为,侵害了公共利益,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2023年8月28日,黄石市检察院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于同年8月29日发布公告,公告期满后无其他适格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23年10月25日,黄石市检察院以涉案医院为被告向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30,020.95元。

2024年,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医院故意告知医疗患者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构成欺诈,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三倍惩罚性赔偿。

判决生效后,截至2024年11月25日,涉案医院已支付了前两期惩罚性赔偿金318,012.57元,剩余款项将于2025年5月27日前支付完毕。

2024年7月11日,黄石市检察院、黄石市中院联合向涉案医院发出建议书,建议涉案医院依法依规经营、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和操作规范,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其后,黄石市检察院、黄石市中院联合开展“回头看”发现,涉案医院通过股权变更、管理层更换、邀请专家开展全员培训,建立完善岗位职责、诊疗规范、操作规范、手术分级与授权管理、医疗安全警示等系列规章制度进行了整改,整改成效得到了卫生执法部门确认。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这也是最高检与中消协首次联合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李伟 值班主任:谢礼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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