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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团风检察:“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打造轻罪治理新“枫”景

极目新闻 2024-12-04 22:02:57 阅读量:

极目新闻通讯员 王粲

近日,身着志愿红马甲的方某、丰某、陈某三人早早地就来到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但店镇福利院报到。三人熟练地拿起扫把、抹布等工具,开始志愿服务。

这已经不是三人第一次来到福利院开展社会公益服务。见到三人的到来,福利院的老人也没有惊讶,反而拿出刚收获的红薯与三人分享:“甜得很,快尝尝。”

实际上,方某、丰某、陈某三人不是普通志愿服务者,而是三起故意伤害案的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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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团风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以来,为推进轻罪治理,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该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检察机关入驻综治中心工作,探索建立“轻罪认罪认罚拟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模式,引导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通过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更快更有效地改过自新,融入社会。方某、丰某、陈某三人拟不起诉故意伤害案是该院适用该工作模式的第一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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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草、抹桌子、扫地、拖地……在但店镇福利院,方某三人分工有序,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活动。经过一上午的劳动,三人已是汗流浃背,却也得到了福利院职工和老人们的一致肯定和称赞。但店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对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进行了记录。

10月31日下午,针对方某三人的简易公开听证会在但店镇但店村的一片居民活动广场召开,团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蓉主持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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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三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原本都是熟人或亲戚关系,却因为生活中的小纠纷,一时冲动产生了刑事案件。考虑到三起案件危害小,犯罪嫌疑人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且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团风县检察院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召开公开听证会。

为切实化解矛盾,提升案件普法宣传效果,团风县检察院把公开听证会搬到了群众家门口,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机关、律师、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群众代表共同参加。

会上,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充分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并从案件事实、性质、危害程度等方面详细阐述了拟作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公益服务的表现进行评价,听证各方分别发表对案件的意见。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了检察机关拟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通过开展社会公益服务,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社会责任有了更深的认识,以后我会改正错误,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听证会上说道。

“这样的听证会非常有意义,把会场搬到田间地头,既方便了人民群众,也提高了听证会的释法说理效果。”听证会后,听证员对团风县检察院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的做法点赞。

“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形态和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轻罪案件成为刑事司法的‘基本盘’。团风县检察院以轻罪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检察方案。”团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蓉说道。

责任编辑:王婷 值班主任: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