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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男子杀害同居11年女友”案一审开庭,将择期宣判

极目新闻 2025-04-21 17:30:03

极目新闻记者 杨锦英 杜光然

4月21日下午,六旬男子杀害同居11年女友案在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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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吴某某与被害人文某某经人介绍结识,后两人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至2024年,约11年。2024年8月16日中午11时许,文某某因两人关系不和,提出要离开吴某某,回到自己前夫所生的儿女家里生活居住,吴某某听后要求文某某与其到外面发生性关系,才愿意让其离开。当天中午1时许,两人来到陆丰市麒麟山,即将发生性关系时文某某拒绝,吴某某恼羞成怒,便抽出随身携带的斧头多次砍击文某某头部,见其不动弹后逃离。

极目新闻记者从现场了解到,4月21日,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吴某某故意杀人一案。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吴某某与文某某以夫妻名义生活。2024年8月16日,文某某因关系不和提出分开,吴某某约文某某见面后,将文某某杀害。检察机关提请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吴某某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被害人近亲属、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叶晓英 值班主任: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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