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基金科以各种理由压下来不批。至今已有月余,其理由主要有两点:① 小区分4期建成,至今二区开发商没缴纳住房基金,我认为是区房管局失职,开发商没交基金,区房管局为何让开发商开盘售楼的,责任不在业主,应该由区房管局督促开发商缴纳;② 为何价格高的中标了价格低的落标了?我认为中标与否不只是看价格,还有方案、技术和材料质量等指标,这是常识,不能以此来看中标是否何理,按此逻辑还搞什么招投标?何况业委会已有说明,区房管局也参与了。这也不应该成为不批的理由。 请楚天都市报集团予以关注,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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