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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袁鸿祥,现年60岁。1979年参加工作。 我从03年在流动窗口参保。当时缴费103元。 2011年原单位为我办理了5.7工续保。为的是我年满60可顺利退休。 2014年,我与华中人才签署了劳动合同,为武汉精神卫生中心保卫科保安。 这样我的社保关系才转到江汉社保局来。也就说,这时我的身份就是合同工。 我现在每月缴费1000多元,江汉社保要按5.7工给我办退休,每月拿730元。 我认为这不合理,要求退费。就是把我缴纳的费用全退给我。他们还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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