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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7日23时30分武汉市政有轨电车项目部在后官湖大道与全力二路口开挖基坑后未设置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与道路之间没有任何隔离措施和警示标语,而且现场没有路灯照明,导致行人在该处坠落至基坑内,摔至半昏迷状态且受伤严重,经路人帮助才从基坑中救出并送至协和医院西区救治。 2016年4月8日上午在受伤现场拍摄事故现场照片并向沌口经济开发区和武汉市市长热线电话投诉,4月8号下午武汉市政有轨电车项目部与受伤行人电话联系,该项目部推卸责任且于4月8日下午将事故现场进行封闭,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2016年4月9日武汉市政有轨电车项目部与受伤行人查看事故现场,武汉市政有轨电车项目部继续推卸责任,为难受伤行人,不承认因施工防护不当导致行人受伤的事实。 受伤行人为弱势群体,武汉市政有轨电车项目部以非第一事故时间为理由推卸责任,不予承担赔偿。 现寻求楚天都市报帮助,同时希望当时帮忙的路人与受伤行人联系,指证事故现场,受伤行人联系电话:15172444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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