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2月26日在做校园代理的同学的推荐下在星光二外的培训机构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点报名法语课程。报名后于3月9日被通知去听一个小时的课的,但并未说明是试听公开课还是正式课。在上完一个小时该课程后由于下午学校有课并在老师的同意下回到学校上课,在两个多小时接近三个小时后,老师才用QQ通知我上课时间,我也大概跟老师说明了时间有冲突的可能性。两天后,老师又通知我有时间变动连续改了两三次才定下来,我对这个时间很不满意。与老师沟通之后,她说让我尝试一下,不行再议。后来我发现这个根本不行,于是找该老师及客服人员进行协商要求退还补课费。但该机构以其开出的收据上有“学生在试听课后一小时之内如有不满可以退费,若超过这一小时,该机构不再退还学费”这一条拒绝退还我的学费。但从法律角度看该教育机构收据上的该项条款是属于不具法律效力无效格式条款,并且在报名时相关人员并没有对该条款作详细说明,而且当我问道他们在这边办分教学点是否有营业许可和资质后,对方避而不答。工作人员的态度一直很冲很不和气。因为我是学生,家长挣钱也不容易,遇到这样的教育机构真的让人很难过。希望能帮忙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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