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年十月十二早上九点左右在湖北天门蒋场镇中心幼儿园,小孩描述当时老师拿着美工刀在教室办公桌前给小朋友在做美术课实验:小朋友都围在那看,老师叫小朋友都上座位,之后就发生我小孩脸上被美工刀刀头划伤长五厘米的伤口,当时在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科缝合一半伤口七针还有一半伤口没缝合,七天过后拆线:当时送医院孩子的爹爹和婆婆没联系上只是第一时间给我打了电话说是皮外伤叫我不要担心:说是学校安全员把病历和脸上的伤口的像片发给武汉第三人民医院烧伤整形科医生看说三个月会恢复好,十月二十号我从外面赶回家,我们去找学校他们给我好几种说法,一种是老师把美工刀放在桌子上小孩不小心碰到的[当时我看了那桌子没我小孩高就算刀固在桌子上也不会出会我小孩脸上这样的伤口],一种是我小孩自己拿刀划伤自己的脸[最基本的常识我小孩不会拿刀划自己脸五厘米的伤口 刀头也没那么锋利,当时幼儿园园长和安全员以学校没有监控为由叫我不要去找老师,学校会付责到底把疤痕看好,我去找派出所就是助教民警,他们以只有老师一个成年人在现场教师没有监控为由学校会付责到底不愿意调查事情的经过,三个月过后脸上还是有明显疤痕去上海交通大学第九人民医院整形疤痕科医生建议十岁过后做疤痕切除手术,手术过后还是会留下疤痕,回家在我们的要求下派出所给当时的老师做了个口供,昨天律师去把派出所对当事的老师口供拿出来了,经是就是当是老师做美术课实验。把美工刀放在桌子上我小孩自己拿美工刀把自己的脸划了五厘米的伤口 。而且不是刀片划的,而是美工刀头划的 。试想我小孩当时用了多大的力才能划这么长的伤口,听到这话我无法形容当时的心情,老师到底在隐瞒什么?还说了句小孩说是被老师划的这件事是小孩的爹爹和婆婆交我小孩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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