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12月份与武汉高赫邦装饰有限公司签订意向合同,并现场缴纳押金人民币2000元整。后因工期问题与该公司未达成一致,未进行施工,本人要求该公司退还押金,尽管该公司老总反复承诺,两个月时间过去了,仍未收到退款。
相关搜索:
上一篇:东湖中学公交站之痛 下一篇:京山的茶花开的好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