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1日晚上8点15分,宝林公司熊家平带十几个人强闯黄传斌住宅,强行与黄传斌谈房屋撤迁补偿事宜。户主黄传斌提出请求,五龙邓永开欠户主本金及债务延迟利息叁拾多万元,从2005年开始与被告邓永开打过四场官司,都胜诉,点军区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债务和承担诉讼费。被告邓永开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2013年邓永开因诈骗罪被判刑。2015年5月18日,申请人获悉,被告人坐落于点军区点军街办五龙村七组房产属拆迁范围后,向点军区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经办人向原告表示已向点军征迁办和五龙社区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11月13日,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房屋被拆掉,从法院获悉,点军征迁办未通知法院人员,私自把房屋补偿款466810元打到邓永开侄姑娘罗湘账户,已被被执行人的女儿邓文婷领取。点军征迁办知法犯法,不执行协助执行通知书,无视户主的合法权益,无视国家法律,为诈骗犯非法转移财产。最后户主没办法通过上网发帖和上访,两个月后点军法院才去冻结邓文婷和罗成凤的银行卡,于2016年1月15日追执行款给户主十万元,表示剩下的三年后再说。邓永开房屋征收也属于宝林公司负责,且熊家平曾经表示邓永开签定房屋征收补偿合同后会及时告知黄传斌和点军法院,但没有。所以户主黄传斌有一个主张:请求点军区政府先解决被执行人未履行债务,帮助黄传斌追回债务款,再和宝林谈房屋拆迁补偿事宜。 熊家平见谈判无法继续,就请“外围人员”负责人来处理。“外围”负责人表示这是两码事,你配合政府征收,政府还可能想办法帮忙追这笔钱,把政府搞烦了,你去哪追钱,法院都不会管。好多诈骗犯政府都没得法,你再顽固,政府给你扣个“帽子”你掉得大。是法院院长大还是区长大,你想清楚点,你把合同签了再说,可能政府还帮你追这笔钱。户主黄传斌表示你这样说我不能签字,对方人员表示你这是不给我们面子,是否想挨打,政府拆迁就是带强制性的,你晓得把共产党搞烦了,給你什么后果。然后熊家平表示,邓永开这个事是谭副区长、王乐平主任、肖副主席搞得,谁官大谁说了算,我也没办法。其他人说你不合作,我们吃这碗饭的,我们经常“架人”去个地方好好谈几天,户主说你们是绑架,对方说是否绑架共产党说了算,你报警也没有用,你斗不过共产党的。你把我们逼急了,你50多岁活够了,你儿子我们不是找不到的,难道只想活二十几岁。“外围”负责人表示是否不签,能谈就继续,不谈该怎么搞就怎么搞!外围负责人出去把所谓‘‘打手’’们叫进屋。‘‘打手’’进来后,把大门关上,把户主一袋白碳倒在火盆烧着,砸东西,辱骂,恐吓,卡户主脖子威胁,并按倒在地殴打着;不许户主及其妻子給警察打电话报警。强行控制住黄传斌夫妇并分开“关押”,他们不停的骂:老子们没这么多耐性,并拿着烧红了的钳子对着户主说,80万签不签,房屋属于老子的了。户主妻子趁人不注意跑去厕所关门报警,有个打手撞门不准打电话。户主儿子在屋外后面见动静很大,就果断报警,最后警察来了,‘‘打手’’们才住手。户主儿子在外面多次打电话报警,警察出勤三次,最后一次,户主再次强烈请求警察把‘‘打手’’赶出家门,警察才把‘‘打手’’请出去。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宝林公司是政府的委托人,知法犯法,把人权和法律不放在眼里。习主席一再强调依法治国,老百姓的事没有小事,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胆子,公然抗法,公然欺压老百姓。点军区拆迁办是‘‘打手’们’的保护伞,后台老板。此事搞倒22日零点多分钟。经过此事,户主一家三个人吓得胆战惊心,不敢在家居住,连夜躲在外居住一直到今,恐惧之心久久不能平静。2016年1月24日星期日,户主获悉:点军区征迁办把户主房子的水电断了,停了。点军区拆迁办完全没把国务院“590号令”放在眼里,以权压法,无视人民合法利益!现在户主郑重上帖子,向13亿人民寻求帮助、推进司法公正、监督点军拆迁办行为,点军区拆迁办到底是为人民利益服务的,还是为个人政绩不顾法律,胡乱作为,不管人民死活!以上所述都是事实,有证据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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