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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人:原武汉汽车起重机厂全体职工   被检举人:武汉汽车起重机厂法人李信诚,60岁,联系电话:13971500595   检举事由:武汉汽车起重机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于2006年初在厂长李信诚的主导下,进行非法制,由集体制改为所谓的“股份制”。在“改制”的过程中存在一系列的严重违法行为!列举如下:   一、“改制”之前未通过正当程序选举职工代表,没有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大会,在没有提出改制方案的情况下,买通少部分职工领导,通过暗箱操作进行非法“改制”。已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进行虚假变卖,以合法形式掩饰非法目的,侵占集体财产。   二、在进行“改制”前,没有经过资产评估流程(厂长李信诚以书面承认,详见清单),有材料证明“武汉汽车起重机厂”改制前的上一次有效资产评估在2001年,明显违反法定程序,进一步说明了非法改制过程有重大隐瞒。而且2001年所谓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有重大的漏评项目:武汉汽车起重机厂由国家特批的专项规定项目(详见营业执照副本),拥有自己的配电机房,但是在评估报告中只字未提,这是明显的漏评,也是集体资产的流失。   三、关于改制的《告职工书》上存在三处重大问题:1.企业改制成本所需涉及欠缴医疗保险125万元,实际所有职工的医疗保险为0元,全部都是职工自己缴纳,为此厂里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后续问题也没有解决。2.在清芬路有两处门面房属企业资产(约94平方米),已经变更为厂长李信诚配偶李光辉和妻妹名下资产。3.《告职工书》上的银行债务还款150万,但是后续工作报告上的实际还款仅为100万元,有明显的造价和虚报。   四、2014年地铁六号线在建工程占用“武汉汽车起重机厂”厂房地块,并有补偿款约1.1亿元人民币,资金去向不明。厂长李信诚,以帮职工办理“常码头职工宿舍”变更个人产权为由(实属“武汉汽车起重机厂”的集体资产),按关系亲疏收取数额不等的费用,费用收取后也没有办下产权证。名为办证,实为敛财。   五、经查,至今“武汉汽车起重机厂”的营业执照为续存状态,且注明企业类型仍然为集体所有制,并没有改制为股份制,法定代表人为李信诚。我们有理由怀疑厂长李信诚进行虚假操作,欺瞒职工,侵吞集体财产,其性质尤为恶劣!   六、在所谓“改制”后,武汉汽车起重机厂根本没有财务制度可言,相关财务支出全部由私人掌管,钱都在私人的口袋,职工办理退休手续还需要缴纳一万至两万元所谓的“打点费”。钱也都进了私人的腰包,职工权益没有了保障,还受到了很大的侵犯。   共产党员李信诚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71条,且数额特别巨大,手段极其恶劣。在总书记习近平所倡导的反腐倡廉、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我们武汉汽车起重机厂全体600多名职工决不允许有这样只手遮天,滥用职务之便,侵吞巨额集体资产,以权谋私的行为。在这里,我们武汉汽车起重机厂全体实名举报,请求有关执法部门,严查李信诚等相关人员恶意欺瞒、串通、进行非法“改制”的恶劣行为,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与我们武汉汽车起重机厂所有600多名职工的切身利益及权益,将几代职工艰苦奋斗创下的“武汉汽车起重机厂”变成他李信诚的个人“提款机”。且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其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武汉汽车起重机厂全体职工   2016年01月15日   街、区、市相互推诿,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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