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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4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十七号法庭9:00开庭,至上午11点35分时,被告喻某夫人从背后,以出手打我的头为信号,突然七、八个没有旁听证的社会闲杂人等一拥而上凶残殴打我儿子和64岁的我,还把我头撞到了墙上和桌角并打倒在地,他们都是身强力壮人高马大的年轻男性,当着庄严的国徽,当着审判长和审判员的面,就这样肆无忌惮的挥舞着他们的拳头暴打十余分钟之久……直到最后法警的到来后,其中几人迅速逃走,才结束。我们要求法院迅速扣留剩余的凶手,并要求迅速提供上午9点至12点社会闲杂人等进入法庭的录像,及社会闲杂人等逃离现场的录像,民三庭审判长杨绮雯及审判员陈敏拒绝提供。 接下来的结果让我大吃一惊!最后这剩余的一部分凶手由民三庭审判长杨绮雯及审判员陈敏当庭放走 ,并声称只有三人行凶。行凶者就这样逍遥法外,这是侮辱了庄严的国徽,践踏了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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