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有一个人对我说他认识客管处的熟人,可以帮我买到一个用气的出租车,好处费11万,公司收11万,合起来22万,每个月规费只交3000多,他说月初交钱月底就可以拿到车,我就交了11万给他,他也打了收条,到现在一年多了,车没有拿到,钱也没退回来。我找他要钱,他总是说下个月给。这个月14号,我到了武汉市劳动街派出所去报案,我说这是诈骗,并且出示了手机录音和短信记录还有收条,劳动街派出所却说这是经济纠纷,连笔录也没做一个,对方出示了身份证,我说要拍照,警察还不让拍,只把对方的身份证号写在纸上给我,要我到法院去。派出所说,对方人又没跑,够不上诈骗。要我和对方协商要钱。对方说他没有钱。如果按派出所的说法,难道只要是诈骗不跑就不构成诈骗吗?我如果能要到钱我还会找派出所吗?从派出所出来后,对方说他在派出所和分局都有熟人,后来我去了江岸区法院,江岸区法院要我去保成路法庭,我到了保成路法庭,法庭要我提供对方的身份证明和房产证,法庭看到对方的身份证号后说这不是他们辖区,我好说歹说,他又要我提供对方的房产证,对方说他现在把房子卖了,我到哪里去提供对方的房产证?昨天我又去了武汉市江岸区分局经侦支队,经侦支队说他们只管合同诈骗,其他的管不了。问我和对方签没签合同,我说对方只写了收条,他说只写了收条他们不管。公安局和法院是为老百姓伸张正义的地方,现在政府不作为,到处推诿,让我们老百姓到哪里去申冤?我从农村出来打工,辛辛苦苦赚的这点钱,这11万都是血汗钱,我从没有犯过法,难道这个社会要把我逼上绝路吗?我问了律师,律师说这肯定就属于诈骗,从手机录音和短信都可以看出来,对方主观恶意想占有这笔钱,采用的就是欺骗的手段。我原以为这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走到哪里都可以受理,没想到到处碰壁。这个社会风气不好,就是这些官老爷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让坏人得不到应有的惩治。我手机号15927120166,有哪位好心人能帮帮我,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