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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红色传家宝”!期待您的参与

湖北退役军人 2024-09-30 19:00:24 阅读量:

你的“红色传家宝”,需要被更多人看见!为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深入挖掘红色精神内涵、用好用活红色资源,由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联合开展的全省红色传家宝(实物)征集活动,于即日起正式启动。

湖北将建设荆楚老兵荣誉馆收藏红色传家宝,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捐献文物(实物)、提供相关线索。

据了解,此次征集的范围和类别包括:

(一)文献。各种重要会议之决议、决定、宣言,军队的文书、电报、报告、指示等原始正式文件。

(二)手稿。烈士、英雄模范人物、各级军队作战人员等亲笔起草的文件、电报、作品、信函、题词等的原件。部队官兵写的决心书、请战书、慰问信、日记、重要事件相关书信等。

(三)书刊和传单。书刊包括革命战争时期书籍、报纸、期刊、号外、时事材料、文件汇编等印刷品。传单包括重大事件和历史大规模群众性运动中的传单、标语、漫画,重要战役的捷报、向敌方散发的宣传品等。

(四)勋章徽章和证件。在重要战役战斗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获得的各类奖章、勋章、奖状(立功喜报)、纪念章。

(五)旗帜。部队作战或执行任务时使用的旗帜,如红旗、国旗、军旗、队旗等。

(六)印信图章。1949年以前各级军政高级领导机关使用过的印章、关防。

(七)装备器物。各级作战单位,各级指战员、官兵使用过的有特殊标志、特殊功勋或被授予称号的有关兵器、机械、器具、装备及其他物品;在战斗中缴获的敌军兵器、装备及其他物品;战争和非战争军事活动中穿戴的军服、特种服装及各种配饰。有铭文、有特殊流传经过和特殊意义的兵器、装备及其他军用或生活物品。

(八)图片影像。反映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历史影像资料(含参战老兵口述史);反映抗美援朝、解放一江山岛、炮击金门、中缅联合勘界警卫作战、中印边境自卫反击作战、援越抗美、援老抗美、边境自卫还击作战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重大军事行动的历史影像资料(含参战老兵口述史);反映我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重大科研成果、重要军事演习、重要活动及节日阅兵、重大外事活动、海外维和等重要事件的影像资料。

(九)其他实物。其他能够反映革命文化、红色基因、军人荣誉的相关实物物品。

据了解,捐赠人需保证所捐赠物品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捐赠人需填写文物(实物)信息采集表,对所捐赠物品的来源、物主简历、背后故事等有较为详细的介绍。

如果你有红色物品捐赠意向,可以与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系,电话为:027-87699932。

信息来源:厅办公室、厅宣传信息中心、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三处

责任编辑:王原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