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秀娟
通讯员 张强
近日,光谷一家企业在广告宣传上有绝对化用语,因初犯、及时改正被执法人员免予处罚。
2021年,东湖高新区充分发挥中国(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先行先试优势,率先发布“首违不罚清单”,对37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同时,“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3个满足条件缺一不可。2年来,东湖高新区117家经营主体因“初犯”被免罚共计2300余万元。
2023年,被免予处罚的一家公司电商业务负责人陈超介绍,企业在网上广告宣传有“最佳适配”等用语,这属于绝对化用语,违反了《广告法》,按照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20万元以上的罚款。
“确实没想到违反《广告法》。”收到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左岭监管所的通知后,陈超非常吃惊,当即下架了违法的宣传页面,当天就提交了整改报告。
监管人员认为企业符合“首违不罚”的情况,并未给予处罚。随后,监管人员上门对员工进行了培训,并将消费者维权服务站设在了企业。“监管部门从源头上帮助企业避免广告违法行为,联合企业做好消费者服务。”陈超表示。
据了解,该公司是国内知名蓄电池企业的子公司,2015年落户光谷,经过近10年深耕,发展势头良好。
经过执法经验的积累,今年,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首违不罚清单”进行动态更新,扩大清单覆盖面。
极目新闻记者获悉,2024版“首违不罚清单”,在总结全国市场监管领域常见不予处罚事项的基础上,结合湖北省地方性法规及执法实践,不罚范围由原来的37个事项扩大至106个事项,涉及广告、食品、网络交易、知识产权、计量、产品质量等13个重点领域。比如,电子商务经营者未按规定公示证照信息或者链接标识,在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的情况可以不予处罚。
本次不罚清单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