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委会完全站在学校和教师的“立场”上来处理问题,很容易让家长不满、围观者不平
日前,有网友称,因英语老师怀孕不能上课,湖南邵东市城区三中某班家委会要求,家长自己筹措资金补贴聘请的英语代课老师。据报道,目前学校已责令家委会将所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之前请假的英语老师已经恢复上课。
家委会本是家校之间沟通的桥梁,代表的是家长的意愿。但此事中,家委会却“擅作主张”要求家长筹款来聘请英语代课老师。这映射出家委会和家长、学校与教师之间关系的“异化”倾向。
从目前的信息看,涉事学校也安排了代课老师,但其教学质量难以让人满意。所以,才有了家委会要求家长筹措资金补贴聘请更好的代课教师。因此,最该追问的是,学校是否采取了足够的行动,找到符合要求的代课教师?要知道,教师怀孕不能上课,及时解决因此带来的空缺问题,本是学校的基本职责。倘若无法解决,则是学校失责。
当然,家委会在此事中所扮演的角色,同样耐人寻味。筹款一事既然有家长向教育局反映,家委会的正确做法应该是将这些意见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和学校,寻求其他有效解决办法,而不是私下要求家长出钱。
家委会这般“执着”,除了自身的问题,是否也因为此事背后有学校和班主任“撑腰”,甚至本就是学校交给家委会的一项“任务”呢?家委会到底如何处理好与家长、学校和教师的关系,非常值得探讨。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家委会完全站在学校和教师的“立场”上来处理问题,很容易让家长不满、围观者不平。
事实上,围绕家委会的各种讨论和争议一直不少。有的直指家委会成了“收费委员会”“班主任的傀儡”。甚至有分析认为,部分家委会成了一些学校敛财的“尚方宝剑”和抵挡舆论非议的“万能盾牌”,使学校或教师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披上家委会的外衣而合法化。这些指责可能较为极端,但并非空穴来风。比如,有的家委会不是在家长的推选下成立,而是班主任在背后起主导作用,自然容易成为班主任的“跟班”,而不是家长的“代表”。这种程序上的偏差,也更容易埋下信任危机。
家委会的权利与义务理应有清晰的边界,不该存在模糊地带。像此事中,涉及教学工作的问题,也让家委会来出面,明显就超出了合理范畴。该学校和教师承担的责任,绝不能抛给家委会。家委会更不应该为一些学校的乱作为“背锅”。让家委会的归家委会,让教师(学校)的归教师(学校),彼此都扮演好胜任的角色,才能避免类似的荒唐事再次发生。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郑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