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多地通报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地方纪检部门还要求,既严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也严治背后的“局”,既查当事人,又查同车、同桌人。(9月7日中新网)
据报道,日前,辽宁省纪委监委下发通知,要求查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与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风”一并实施。辽宁方面还透露,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4人,开除党籍240人、开除公职25人。
遇有酒驾,倒查酒局,这个举措好,因为这能从根本上遏制公职人员的酒驾行为。很明显,如果同桌的有人酒驾了,一起喝酒的都难脱干系,虽然其他人并没有参与酒驾,不会因酒驾受处理,但参与了喝酒,如果这酒喝得不正常,就会被“拔出萝卜带出泥”,会因酒桌上的腐败被处理。所以,如果一同参加了酒局,就成了安全链条的一环,就会阻止同桌人员酒后驾驶,以避免他人因酒驾被查,牵连到自己。这在防止酒驾上,就成了安全共同体,就有了来自同饮者的约束力。
辽宁省纪委监委的通知要求,倒查饮酒原因、组局和参与人员身份、饮酒场所、消费支出等情况,既查当事人,又查同餐人;既查组织者,又查参与者;既查酒后违规驾驶问题,又查饮酒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这是个实招,也是狠招。一人酒驾,同桌受查,如此“连坐”并不违法,符合反“四风”的纪律规定。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在报道党员干部酒驾问题时提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背后,时常隐藏着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既严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也严治背后的“局”,既查当事人,又查同车、同桌人。
可见,倒查酒局名正言顺。这就形成了震慑力,组织酒局、参与酒局的,在事前都得想想,这酒喝不喝得,是否违反规定,如果心存侥幸喝了,这“酒后驾驶”就不能心存侥幸了,是会被顺藤摸瓜倒查的。
“你区城管大队陶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经核实党员身份后,现将问题线索予以转交。请进一步核查他与哪些人在一起喝酒、参与人员都是什么身份、为何事、谁买单等问题。”这是不久前,广西桂林市纪委监委向七星区纪委监委转交相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的鲜活案例。
今年以来,各地在严查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的过程中,还探索运用大数据进行信息核查、倒查回溯,深挖酒驾背后的“饭局腐败”。广西就有这样的一个典型案例。“百色市德保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廖某某工作期间饮酒,醉酒后又驾驶机动车辆并发生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通过该市纪委监委的大数据分析,邀请廖某某工作日期间饮酒的组织者、参与人中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也被立案处分。”
如此一来,别人酒驾出事,就不单是别人的事,也可能是自己的事。这样,管住酒桌上的腐败,管住酒驾,就不仅是要从自身做好,也会提醒同伴。大家共同监督,就能少些酒驾与酒桌上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