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刘闪
继多家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发布调整存量住房贷款利率公告后,湖北地方法人银行、城商银行、农商银行也陆续跟进发布公告,明确批量调整存量住房贷款利率的时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降低居民融资成本。
9月30日,湖北银行发布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公告显示,该行坚决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倡议,依法有序推进批量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目前,湖北银行正在抓紧制定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方案,拟于2024年10月14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
同日,汉口银行也官宣,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倡议,依法有序推进批量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汉口银行表示,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利率调整工作,将于2024年10月14日发布具体操作事宜,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
作为农商银行,湖北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商银行)也发布了关于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该行将于2024年10月14日发布具体操作事宜,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
此外,截至10月1日,包括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等在内的十余家银行陆续发布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上述银行相关事宜均将及时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部分银行同时发布了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客户问答,解答本次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范围,房贷利率下调幅度以及如何申请调整。
据悉,本次调整范围为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要求的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倡议》要求,对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对于符合批量调整要求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无需您提出申请,银行将主动进行统一批量调整。本次调整只针对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存量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含商住两用房),以及其他不符合《公告》和《倡议》要求的个人贷款,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