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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提供身份证信息,就能轻松赚取上万元?这种“美差”犯法了!

央视新闻 2025-01-16 09:59:17 阅读量:

只需提供身份证信息,协助办理手机卡、银行卡,就能轻松赚取上万元,这样的“美差”靠谱吗?近期,思明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案件。

2024年2月,负债累累的梁某被一则“日结,一日600元”的路边小广告吸引。联系上对方后,梁某得知所谓的“工作”是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一家公司并交出控制权。不过,工资变成每日200元,但是事成之后有8000元报酬。

在金钱的诱惑下,梁某将自己的手机号以及身份证信息提供给对方,并按照对方要求办理两张新的手机卡并交出。此时,他已发觉事有蹊跷,可利益当前,他选择继续配合。他不仅将自己的身份证信息用于变更某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多次配合进行人脸识别和身份证拍照。在对方的指示下,梁某又开设两个对公银行账户,并将这些账户交给对方,用于转移资金。完成这些后,梁某如愿“轻松”获利一万余元,之后转手将这些钱用于偿还债务以及个人消费。

承办检察官指出,梁某在明知他人可能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协助将公司转移至自己名下,还配合办理对公银行账户并交由他人使用。通过查询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检察官发现梁某所办银行卡单向流入资金总额达72万余元,其中属于信息网络诈骗的资金已超过3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鉴于梁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同时考量全案情节,检察机关依法对梁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由公安机关依法对梁某给予行政处罚。

检察官提醒,面对“轻松赚钱”的机会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仔细甄别其合法性与真实性。合法合规地获取收入才是正道,切莫因一时的贪念而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文/厦门晚报记者 洪萱茹 通讯员 思检 编辑/许静雯 监制/蔡萍萍)

责任编辑:陈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