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
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下称《纲要》)。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纲要》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重点改革举措。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介绍,《纲要》围绕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谋划了司法审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改革举措,这又着重体现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为促进提升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司法审判对经营主体和市场行为的规范、引领、保障、促进作用,《纲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改革部署。
一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纲要》紧扣关于“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改革部署,立足审判职能,强调要“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依法实行同责同罪同罚”;部署了“完善刑事、行政、民事交叉案件处置机制和裁判规则,明确涉企案件常见行为罪与非罪界限”“健全涉企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依法甄别纠正机制”“依法严格规范保全程序,探索创新保全方式、保全解除机制”等重点改革任务。通过这些举措,将全面、依法、平等保护产权的任务落到实处,从司法层面做实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切实增强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感,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二是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有效规范经营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纲要》明确了“加强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司法规制,制定和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完善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产品缺陷、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行政协议案件司法裁判规则,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等举措和要求。这些改革举措都有助于树规则、明边界、促治理,促进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守信经营,防止滥用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有利于推动营造公平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
三是完善经营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促进企业纾困重生。《纲要》严格落实中央改革部署,结合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实际,提出了“完善破产审判制度,健全人民法院与政府部门协同配合、联动处置破产案件机制”“完善跨境破产协助机制”“推动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机制”,以及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等方面的具体举措。上述改革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化解市场风险、保护各方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优胜劣汰的功能作用,推动让“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让陷入危困的有价值企业焕发新生,实现市场资源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