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12月23日,河南卫辉市民李先生反映,当地一处荒坡野地里,有人修建了一个小广场,安装了8套健身器材。“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是怎么审批的?是不是浪费钱?”(据12月23日封面新闻报道)
健身广场修建在盘山公路外侧,两端安装着一些健身器材。还有牌子上写着“全民健身工程”“卫辉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体育彩票公益资助”等字样,落款时间为2024年1月。李先生称,“这里距离最近的村庄有好几公里,村里也有健身器材。这里都是光秃秃的山坡。不知道是建了给谁用。”
建在山上的健身器材(图片来源:封面新闻)
卫辉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称,盘山公路尽头是一处新开发的景区,小广场是供路过的游客歇脚、停车用的,只是额外增加了一些健身器材。“按照市里统一规划,沿线一带将增设很多体育元素,为广大游客提供方便。健身小广场只是先期建设完成的一处,因此显得孤零零的。”
按照这个解释,山坡上的健身器材是按规划安装,以为游客提供方便。不过,这个说法遭到网友的质疑,认为游客玩累了,哪还有力气再玩健身器材,而且,也不是天天有游客,这些健身器材闲置的概率会比较大,多数情况下,可能就是个摆设。
2021年,体育总局、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各地要根据器材接收方的实际需求和使用人群特点配建器材,在采购配建器材之前充分征询使用器材的群众意见,特别要考虑青少年、儿童、老年人的需求,避免将器材配建在利用率低、管理维护无保障的地方。健身器材建在山坡上,是否事先征求过使用者的意见,是否考虑过儿童与老年人的需求?这是个问号。从实际效果上看,山坡上远离人群,难免会存在利用率低的情形,也不方便管理维护,这个地点的选择是否合适,是个疑问。
建在山坡上也可能是个无奈之举,因为健身器材的安装需要合适的地点,涉及占地的问题,要求选择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公共场所。有的农村地区可能不太好找这样的公共场所,曾有媒体报道某地把健身器材建在农田里“晒太阳”,离村庄达1.6公里,周边全是农田。
公共健身器材是用来让公众健身的,要方便群众使用,无论建在农田里,还是建在山坡上,如果不方便群众使用,就背离了全民健身的宗旨。公益项目如果成了摆设,就是一种形式主义,白白浪费了资金和资源,也会损害政府的形象。
据报道,卫辉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曾因为体育设施建设、对贫困村庄体育支持不够,被要求整改。如果是为了达到整改的要求,加强体育设施建设,那么,也应该以方便群众使用为出发点,不能为了建设而建设。如果只管建设,却不考虑实际上的方便群众,这种建设也是白建,那还不如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