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
通讯员 潘鹤天
12月11日上午9时许,武汉市公安局武汉长江新区分局三里桥街派出所内,随着办案民警将沉甸甸的97万元现金交到杨某、郑某等受害人手中。“我真是太感谢公安民警了,如果没有你们,我的钱都没有办法追回来。”受害人杨某激动地说。
民警向受害人返还被骗资金
时间回溯到2023年12月,钱某在朋友圈内声称,自己能够拿下汉口北地区一块占地142亩的土地。杨某、郑某等四人看到后,与钱某联系。钱某表示,拿下这块土地前期需要的活动经费和跑关系费用。
经过协商,双方达成协议,由杨某、郑某等4人共同出资51.12万元,作为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前期费用。2024年1月下旬,4人将这些钱汇入钱某的银行卡。
钱某收到钱后,将一部分转给了自己的儿子和老婆,剩余部分则被他肆意挥霍。
那块142亩土地被某地产公司购买。直到看到工人进场施工,杨某、郑某等4人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他们多次找到钱某要求退钱,但钱某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编造谎言称已经将钱送给了某地产公司的领导。4名受害人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武汉市公安局武汉长江新区分局刑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抽调民警李龙与三里所副所长张运华、民警田念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办案民警调取银行流水、询问证人,开展走访调查。组织进场施工的某地产公司管理人员表示,他们从未委托任何人进行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也没有与钱某有过任何接洽。
掌握了充分证据后,办案民警依法对钱某进行了传唤。面对民警的讯问,钱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诈骗行为。
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办案民警发现,钱某还谎称可以在东湖磨山拿地,以同样的手段,向杨某、郑某等4名受害人诈骗了45.88万元。这两次诈骗涉案金额共计97万元。
在资金发还仪式上,受害人杨某、郑某等人激动地说:“感谢公安机关的及时介入和辛勤付出,为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
三里桥街派出所副所长张运华说:“打击犯罪、保护群众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他们将一如既往地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和诱惑。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