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刘琴 陈章颖
“这笔工资我们要了三年都没有要回来,真是麻烦您操心了。” 近日,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祁家湾人民法庭法官收到一封来自当事人陈先生的感谢信。他被拖欠工资三年,经法庭抽丝剥茧,找到了真正的“被告”,助其顺利拿回了钱款。
今年9月,陈先生将关某告上了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祁家湾人民法庭,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工资。承办法官收到陈先生的案件资料时,发现陈先生的案件线索缺少。他只有一份录音证据。录音中,关某也仅仅提到老板不会不给陈先生钱。
结合陈先生提供的所有资料,承办法官判断陈先生此前由于缺乏收集证据的意识,现在面临维权难题,如何让陈先生顺利拿到钱才是关键。9月19日,承办法官组织第一次开庭,法庭上,关某表示,他是受聘于某建设公司,他负责记工和代发工人工资,如今已经离职了,而且离职时,记工单也交还给了公司。现场,关某当庭跟陈先生核对了工时,并出具情况说明,陈先生对此予以认可。
通过此次庭审,承办法官了解到,某建设公司是陈先生所在工地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因此需要依法追加某建设公司为该案的被告。10月份,承办法官组织了第二次庭审,某建设公司到庭应诉,然而该公司却称,他们将劳务分包给了某劳务公司,其中木工事项是由董某某和彭某某负责的,他们是某劳务公司派到木工现场的负责人。
这些信息与承办法官之前调查的线索相吻合。想要根本解决陈先生的问题,还需要再次追加董某某、彭某某、某劳务公司为该案被告,组织第三次庭审。11月18日,经过法官庭前沟通,某建设公司也不断跟董某某进行沟通,最终董某某在开庭前将陈先生的工资转至其账户。陈先生当即申请撤回本案诉讼。该案通过多次追加,抽丝剥茧,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